“莱拉,看电视。”罗伊从外面敲门进来,急匆匆找出遥控器将酒店中的电视打开。
莱拉此时正吃着早餐,见他进来只是微微抬了抬眼:“怎么了?”
“你看这个!”他说着把电视调到FOX的频道,就见法伊则出现在电视之中。
她应该是刚出酒店,就被早就等在外面的记者们给堵了个正着。
“我不知道什么芭芭拉·史翠珊!我只知道她不可能做出那些成绩!”此时的法伊则显然是被缠得烦了,开始口不择言起来。
“想让我承认她也行,她不是能写歌吗?有本事就再写一首同样水平的!不过这次她要写女人唱的才行,谁知道是不是早就有人帮她写了一堆给男人唱的歌!”
说到这她凑近离她最近的一个摄像机前:“我知道你在看着,莱拉·莫兰,你只要在一星期之内拿出一首女人唱的歌曲,和那首一样的,我就承认你是真正的天才!记住,我给了你一周的时间去准备,如果一周之内你做不到,就不要再把你天才之名挂在嘴边了!”
她还想说什么,却被她身边一个高大的阿拉伯男人送上了车里,接着汽车挤开疯狂的记者群,留下一屁股汽车尾气,就那么绝尘而去。
罗伊看向莱拉:“老板,怎么办?”
“有什么怎么办?”莱拉往嘴里送着食物,连眼皮也没抬一下。
“刚才那个疯女人给你下的战书呀!你要怎么办?能写的出来吗?”
莱拉优雅地擦拭了一下嘴角:“这个很有趣了。凭什么她要我做什么,我就要听话地去照她说的做?”
罗伊被问得窒住了。是啊!自家老板什么脾气,又怎么会是人想怎么指挥就怎么指挥的?更不要说那个人还是敌人。
“可如果你不那么做,不就等于告诉别人你怕了吗?”
莱拉失笑:“你就那么确定我做出了曲子一定能成功吗?需要我提醒你一下你唱的那首《baby》现在红到什么地步吗?”
罗伊尴尬地笑了笑,他还真忘了这茬了。baby很红,别看只在超级碗上唱了一次,连单曲都没有出,却已经红透半边天了。不止美国人非常喜欢,连其他国家也都喜欢得不得了。就他那首现场版的baby,充满了杂音的歌曲,已经成为广播点播最多的歌曲。更不要提电视上播放过的,估计广告都没它播放得勤。
“那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等着她的嘲笑?”他虽然不知道她会做什么,但以他对她的了解,自家老板绝对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人,说不定心里早就有了应对的主意了。
其实他和许多人一样被法伊则带入了一个误区,就是你已经写过一首很红的歌了,再写一个没什么难的吧?
真的是这样吗?
根本没有这个说法好吧!
有多少人一辈子都写不出一首传唱度高的好歌,又有多少人穷尽一生只写出一首。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天才到想写好歌就能写出来的。
不只是歌曲,写剧本和拍电影不也一样吗?当初莱拉在拍完《女巫布莱尔后》,还有一群人黑她是“一片导演”,拍完一部就再拿不出好作品了。
歌曲也一样,想要量产好歌,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然而在法伊则的引导下,看到刚才那一幕的观众就会不由自主地把她的话当成自己的认识,认为她确实说了件很对的事。既然都能写出baby了,再写个给女歌手唱的歌曲又有什么难的?更不要说她还很宽裕的给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一首歌也就三五分钟吧?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写三五分钟的歌还有什么难的?
事实上就是那么难!不然天底下不到处都是作词作曲的作家了?
“法伊则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聪明了?”莱拉比较奇怪的是这件事。怎么想那个疯女人都不太可能一下子变得这么会说话,唯一可以猜测的,大概是她身边有什么人在教她吧?
不管是谁,肯定是个厉害对手。不但一下就将本应聚集在法伊则身上的注意力引到她的身上,还顺便将了她一军。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以后说不定会有的玩了。
莱拉习惯性地用手指轻轻敲点着椅子扶手,笑得意味深长。
如果换成其他人,可能真被他们给得逞了。到时候她真的做不出来,大众可不管是不是真的那么难。他们只看见她在一周之内连首三五分钟的歌都拿不出来,以前的baby到底是谁做的就值得商榷了。
至于媒体,他们更乐意看到她倒霉的样子,自然不会帮她说话。或许等她倒霉的样子炒完实在没东西炒的时候才会站出来再炒一次她的无辜,可要等到那个时候,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音乐界的人当然知道写歌有多难,但指望他们会站出来解释还是别想了。
对他们来说,莱拉就是一个抢饭碗的。一个电影导演没事做跑出来写了首歌,还好死不死得那么红是要闹哪样?他们巴不得她能抱着她的摄影机重新去拍电影去,最好永远都不要踏足到音乐界。
可莱拉是谁?她是幸运女神最眷顾的人,拥有世间最恩宠的金手指——重生。对别人想破头都想不出来的好歌,她随随便便都可以拿出一堆。
而且以她了解的歌曲,全都是传唱度非常高的那种,经典中的经典。别说拿一首了,就是拿十首八首也只是一句话的事。如果勤快一点,帮罗伊捧成世界级歌手的曲子她都能拿出几张经典专辑的来!
法伊则把她当成对手,只能说她真是个不幸的女人。
罗伊看着她噙在嘴边的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老板,你又在动什么主意了?怎么觉得有人又要倒霉的样子?”
“罗伊,你有没有喜欢的女歌手?”莱拉笑眯眯地问他。
“很多啊,比如……”
他正要一一说出来,就被莱拉抬手打断了。
“我是指可以培养的,可以帮我赚钱的。”既然要做首歌出来,当然要挑个能帮自己创造利润的人来演唱,才能把利益最大化,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