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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风月8

天下男人皆臣子 卿卿如我 5478 2021-08-22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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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凌吃饭时,神情仍是恍惚。

任明渊看出不对,用筷子敲了敲碗边缘:“刚才去干什么了?”

他老老实实的告诉师父,本以为师父会因为他乱跑教训他一顿,任明渊却是沉默半响,半天才回过神来,莫名其妙的来一句:“你想不想去苏杭?”

“什么?”赵凌不明白为何会问这个。

“算了,是我想多了。”任明渊摇摇头,“我总担心十三重镇会被攻破。”

“怎么可能!”赵凌下意识反驳。

乌桓和大衍打了不是一年两年,从大衍建国时,乌桓就一直是大衍的敌人。数百年打下来,今日你占我些地盘,明日我占你些地盘,百姓都习以为常了。

为了对抗乌桓和北面的其他蛮夷,太祖谢玉在京城以北共设立十三座重镇。这条长长的防线从瓜州一直蔓延到辽东,每座边镇里驻守数万士兵,囤积无数的粮食武器,大衍每年都要往边镇输送数百万白银做饷银。

十三边镇城墙高逾四丈,均是以青砖垒砌,如天下至坚的铁甲一般,拱卫大衍边境。

此次宣化大同的战争,不过是乌桓每年入秋照例进行的打谷草举动,趁着秋日收割的季节去掠夺村庄城镇的粮食。所谓的宣化沦陷,也不是宣府镇沦陷,而是隶属宣府镇的周边县沦陷,宣府镇派兵想伏击乌桓,却被乌桓打败,剩下将士只好龟缩在宣府镇不出,眼睁睁地看着乌桓将周边劫掠一空,大摇大摆地回去。

乌桓强于骑兵,打谷草劫掠是一把好手。但围攻高不可攀的城墙,却不是马术好就能行的,攻城器械、大量的人力、源源不断的箭矢、充足的粮食,乌桓都没有。

任明渊问道:“你还记得云晔吗?”

两年前,任明渊带赵凌去过乌桓的都城云晔。他们取道云中郡,一路寥落,乌桓的国土却比云中郡兴盛不少。及至云晔,赵凌几乎疑心他是回到了京城。

一样横平竖直的道路,一样的宫殿,甚至连秦楼楚馆的位置都一样,最重要的是,繁华昌盛可与京城相较。

据传乌桓的首领贺兰裴年少时作为质子在大衍多年,他麾下最得力的大将也跟他一起在京城多年。他即位后,命乌桓年轻一代去大衍游历,那时大衍和乌桓尚处在和平期,并无人阻拦,待到这批人登上权利中枢后,乌桓深受大衍影响。

要知道,若干年前的乌桓,是一群只知道打打杀杀的野蛮人,各部落各自为战,抢一窝就跑。即使贺兰沙一统全境,也被付司率兵追得漫山遍野逃跑,丢弃盔甲到不得不把独子送到京城为质,对大衍俯首称臣,不敢妄动。

“贺兰裴志不在小。”看到云晔景象的任明渊如此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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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懂得打仗的人,可为帅为将,却不可为帝。但贺兰裴不仅有勇,还有谋,这样的敌人无疑是最可怕的。

“若说战力,虎豹凶兽皆比人强,人如何能胜过他们?”彼时的任明渊划过手边的刀鞘,对赵凌说,“不是因为刀剑尖锐,不是因为陷阱巧妙。”

“是因为人能合纵连横?”

“群狼亦能。”

赵凌抬头看向周围,街道边的叫卖一声叠一声,妇人抱着孩子买小玩意儿,宽广的大道上,行人牵着马匹缓缓走过。

“是脑子。群狼虎豹脑子不够,他们只能凭身体去寻找食物。但我们能做陷阱,能做刀剑,病了能治病。再进一步,能做各种武器想出各种方法来对付敌人,就像长城和十三边镇、太祖层出不穷的兵法阳谋、朝臣的阴谋诡计……”

“咳!不可妄议朝政。”眼看赵凌越说越过,任明渊回到原先的话题,“原先我朝管他们叫蛮夷,觉得蛮族茹毛吮血没有开化,与虎豹无异,当时确实如此。没想到如今……我朝亲自把猛虎放出来。”

“猛虎是贺兰裴?”

“是。贺兰裴此人确实了不起,年少时他在京城为质,跟太子一起念书。诸位子弟中属他听得最认真仔细,偏偏要装出一副不学无术的样子。即使被其他勋贵皇室子弟欺辱,也默默忍耐不起冲突。”

大衍和乌桓对仗数百年,是一条条人命积累起的血海深仇,赵凌可以想象那些人会怎么对待敌国质子。

“那也没办法,当时乌桓被我朝打得毫无招架之力,就算被欺负了,难道他还能去揍皇子?”赵凌甚至有些同情贺兰裴了。

任明渊问:“那你呢?如果让你到云晔为质,你能忍气吞声?”

“当然不能!”赵凌光想想就忍不了,“他们怎么欺负我我就怎么打回去,他们还能杀了我不成?”

“那时的贺兰裴才十五岁,他是贺兰沙的长子,母亲是乌兰哈达的公主,从小地位尊崇、奴仆环绕,将来势必是乌桓的首领。你都受不了,那他呢?”

代入思考一番,赵凌钦佩之情油然而生,“果然是成大事者。”

“不止,他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唔,也就是十一岁,去外祖父的部落做客,恰逢敌部落来侵扰,抢走五百头牛羊,贺兰裴一人骑马冲进敌群手刃数十人,将牛羊尽数夺回。[1]”任明渊垂首扫了眼赵凌,隐隐有种“看看人家看看你”的意味。

“吹的吧?!”赵凌根本不相信,“就跟天子出生有银光雷电一样。”

“这是真的,反倒有些言之凿凿听起来真切的事情是假的。”

“什么事?”赵凌耳朵竖起来。

“不可说,不可说。”任明渊拖长调子,“走啦,去尝尝漠北的酒,是不是比中原更好喝。”

他们在乌桓待了半个月,卖出了手中的货物,又买了些货回京城卖掉赚钱,钱不久就被任明渊买粮给花光了,次年春粮价居高不下,京都附近饿殍遍地,任明渊把粮尽数捐了。

“若是十三重镇破了,逃到苏杭也没用,走一步看一步吧。”任明渊想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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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凌誊抄多日书信,加上冬芷酬谢的钱财,凑够银两,准备偷偷丢进任家的墙院。

他特意选了个星月稀疏的晚上,再三准备,刚走近大槐树就觉察出古怪,低下头往洞口瞥了一眼,大惊失色:“你怎么又在这里?”

这回谢微之学聪明了,没穿白衣,换了身黑衣,继续坐在洞里看星星看月亮。

“心情不好。”

赵凌把他拽出来:“心情不好也别一个人蹲着呀,来来来,跟我一起喝酒去!”

谢微之被他连扒带提拽出槐树,看见赵凌冲他眨了下眼睛:“待会儿我说跑,你就立刻跑,往南走,我们在白鹤巷口集合,记住了啊?”

赵凌把锦囊往墙内一丢,上前“砰砰砰!”猛拍任家大门,不久,有人喊:“来了来了!谁呀?”

“跑!”赵凌一招呼,飞一般地跑起来,没跑几步,就见谢微之有沿着大道直奔而去的意思,他忙去扯住谢微之,“跑错了,这边这边!”

谢微之的心脏剧烈跳动,刺激兴奋远远胜过紧张不安。两人绕着巷子转来转去,到了灯火通明的白鹤巷,一盏盏红灯笼悬挂,照得巷子恍如白昼。脂粉香气沿着曲水散开,女子轻轻伴着琴唱和,唱的是前朝李长吉的《苦昼短》。

飞光飞光,劝尔一杯酒。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

夜色已晚,白鹤巷却人来人往,繁华热闹。此情此景,谢微之能猜出个大概:“这是……青楼?”

“对啊,这么晚就这里的酒家没歇了,走!我带你喝酒!”赵凌拉着他,轻车熟路地拐进一家酒肆。酒肆的老板是个姿容曼妙的女人,见了他笑着招呼:“又来给你师父打酒呀?”

“带我朋友来喝酒,一壶桂花酒。一盘花生米,一盘猪耳朵,一盘鸭脑壳。”

老板动作麻利,很快把东西端上来,桂花酒清甜绵长,酒味不显,赵凌也没有带坏小孩子的罪恶感。这里的酒肆虽不大,但桌与桌间用屏风隔开,此时人不多,两人正好落得个清净。

赵凌上回跟谢微之吃饭的时候发现他喜欢吃甜食,甜甜的桂花酒果然合他胃口,他一口气喝下半壶。赵凌提醒:“别光顾着喝,来个鸭脑壳。”

一个个鸭子头摆在盘子里,赵凌拿起一个,咔地把鸭头从脑后到嘴掰成两半,递给他一半,从裸露的半个脑袋里,能看见圆润的糯糯的脑花和各种脑部器官,谢微之尽量用平淡的语气说:“不了,多谢。”

“真的特别好吃!可惜这里没有兔脑壳,只有鸭脑壳。”赵凌极力推荐,他把半个鸭头仔仔细细啃噬了一遍,从坚硬的鸭嘴外边薄薄的一层皮,到软软的眼睛,脑花也不放过,用筷子挖出软糯的小脑花,最后剩下一堆拆的七七八八的骨头。

你还说你不是蜀人?谢微之满脑子都是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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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改成每天上午11:00发文啦,晚上发审核时间太长了,而且晚上我总是情不自禁的拖延……

QAQ发现上午发更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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