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带钥匙啊,听说当时你家的门锁是完好的吧,家里总共几把钥匙?”柯摩斯打断了钱深的话。
“一共六把,其中我和小娟一人一把,剩下四把备用钥匙都好好地放在我们卧室的抽屉中,当时警方也已确认,我的钥匙是放在了这个矮几上的,备用钥匙则放置在抽屉内。只有小娟的钥匙,掉在她尸体旁边。”说罢,钱深眼睛开始发红,“我真不明白她为何要干这种傻事,我们的孩子过段时间都要出生了,到底有什么事会让她如此想不开?”
“按你的说法,这算是一桩密室杀人案件了。”对于钱深流露出的悲恸,柯摩斯神色严肃地说道。
“什么?密室杀人?小娟不是自杀的吗?”听见柯摩斯的话,钱深脸色突变,差点要从沙发上弹起来。
“这不是自杀,而是一桩不折不扣的谋杀案,并且照目前的情形看,这算是一桩密室杀人案件。钱先生,不知你方不方便让我看看你家中的防盗窗呢?”柯摩斯说罢走向阳台,名义上是征询钱深的意见,实际上他已自行检查起来。
就在柯摩斯私自检查钱深家中的防盗窗时,我和钱深都默默地端坐在沙发上,谁也没有说话,我因为考虑到柯摩斯之前招呼过我不要多说话,而且我也看得出,钱深也不想跟我说什么,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柯摩斯身上,最初柯摩斯刚开始查看时,钱深曾想阻拦,但似乎又因为某种因素,使他坐回到沙发上。
柯摩斯勘查得非常缓慢,也非常仔细,甚至连每一根防盗杆都会抓住用力摇晃两下,看是否能拆下来。最终,他还自行走进了钱深和张小娟的卧室里查看。我碍于颜面不好跟过去,终究这是在别人家中,因此也不清楚他在房间内又找到了什么。钱深也没有跟着进去,但看上去,他的脸色愈发难看,额头上也开始泛起点点的汗滴。
约五分钟后,我看到柯摩斯怒气冲冲地从房间中走出来,这是我首次看到柯摩斯真正发怒。
“钱先生,我想拜托你一件事,请你务必答应。”柯摩斯坐到沙发上,认真地盯着钱深说道。
“什么事?只要我能办到,都不会有问题。”钱深边抹前额的汗滴边答道。
“你肯定能办到的,并且天底下也只有你能办到。”柯摩斯说着稍微做了下停顿,接着一字一句地说道,“钱深,去警局自首吧,趁现在还来得及。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什么?自首?柯先生,你在耍我吗?假如你是在戏耍我,那就太没意思了。”听见柯摩斯的话,钱深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沙发上跳起来,怒瞪着我和柯摩斯咆哮:“我要你们马上从我眼前消失,马上!”
“完全没问题!但我也要告诉你,假如我们现在踏出这道门,那下回再登你家门的,就是拿着逮捕令的警察了。”柯摩斯站起来,无所畏惧地瞪着对方。
“你说什么?”柯摩斯的话很明显让钱深的目光瑟索了下,随后脸色愈发阴暗。
“我说什么你还不明白吗?张小娟,也就是你妻子,作为受害者,她到底是怎么死的?你应该是最清楚的了。”柯摩斯和他针尖对麦芒,“还有,我劝你最好别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来,你已够笨了,笨得令我无法忍受,因此,就别在笨字上面加个蠢。”
柯摩斯的话很不友好,差点没跳起来指着钱深的鼻子骂,而钱深很离奇的竟然没有驳斥,而是一阵慌乱之后,似输红眼的赌徒一般,一下就瘫坐在了沙发上,过了好半晌才开口道:“你...你怎么会发现的?我明明已做得很到位了。”
“不错,你思维确实很缜密,此案到目前为止也算是天衣无缝,没有人会怀疑到你。就算是我,到方才为止也仍未找到关键性的证据来证明你是凶手。
但请你相信一点,若警方开始调查你的行踪,那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足够多的证据。仅凭那晚送你回家的士司机就能确认,你究竟是几点钟回的家。”柯摩斯看钱深坐下了,也跟着坐下来,语调也缓慢了许多,“并且现在,我手里也有了更多关键性的证据。你刚刚说的话,就是证明你是凶手的最有力证据。”说罢,柯摩斯晃了两下手中的录音笔。
“你...你...”很明显,钱深未料到柯摩斯方才那么强势地和他硬碰硬竟然是套他的话,瞬间暴跳而起欲抢去录音笔,但最终还是长叹一声,放弃了反抗:“没想到,没想到,你...哎,柯先生,你确实很厉害,是我杀的小娟,我会自首的,只是我有一点不清楚,你什么时候开始怀疑到我头上的?我们是首次见面吧,我自认掩饰得很到位,到底是哪里出了漏洞?”
“从一了解到此案时,我就开始怀疑你。而后随着调查的深入,我就更确定凶手是你。”柯摩斯收好录音笔后,开始叙述,而我也最终也因此得知这起案件的真相。
实际上,在柯摩斯从汪叔那里了解到张小娟是坠楼而亡的,他就判断这是起谋杀案,而凶手很可能就是死者的丈夫。根据汪叔反馈的信息,死者坠楼时,家中的防盗门都完好无损,防盗门锁有别于其他锁,要从外边上锁,就只能用钥匙,而家中拥有钥匙的人,只能是住在这个家里的人。
“也不一定,听说有的孕妇会得抑郁症,也许死者病情较重,才做了傻事。”我打断柯摩斯的话,提出疑问。
“是的,确实存在你说的那种情况,而那也是凶手想让我们得出的结论,因此他很高明地没有为死者编造遗书。请试想一下,一个抑郁症严重到要自杀的人,思维紊乱的程度不言而喻,那样的状态下,会写出怎样的遗书,一般人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如果遗书是编造的,警方只需将其拿给专业的心理机构辨认,很快就可以发现问题所在,故不留遗书更显得合理。但没想到他画蛇添足,为了制造可靠的不在场证明,不得不锁上门。这就是本案的第一个败笔。试想一下,一个连遗书都没想到留下就自杀的人,会想到把门锁严实吗?因此,这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凶手的障眼法罢了。”柯摩斯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