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6章 不要占她便宜
“鸿运公司现在是华南区的总代理,华南区的货都从鸿运这里出,出货量大,营业额应该不错,还有鞋厂这边,荣光系列卖得也很好,拿货的代理商越来越多。”
“不管是作为鸿运公司的大股东,还是作为鞋厂的小股东,拿荣光系列的分红,到我手上的分红应该都不错,等这些钱到账,咱们就有钱把四合院重新装修,然后搬去新家了。”
现在住的房子是挺不错,但总归不是自己的,多少有点寄人篱下,要看房东脸色的意思。
还是自己的房子好。
“所以你回京之后,找个时间去看看那院子,再跟许先生约个时间,把这事给办下来。”
她把存折放进程越手里,想了想,又补充道:“存折密码你知道的,至于房子户头写谁的名字,还是跟芒城一样,写咱们两个的。”
“不行!”
程越突然严肃,说:“芒城的房子就是你掏钱,当时要写咱们两个的名字,我就不同意。”
她硬说夫妻之间谈钱太生分伤感情,又说结了婚,不管她挣多少钱都是婚内财产,有他的一半,他就给糊弄过去了。
那套房子买的时候3万元,最后写两个人的名字,他始终觉得对她亏欠。
好家伙。
这回是四合院,价值翻了差不多3倍,又写两个人的名字?
“这回说什么我都不同意,这些钱一分一毫都是你挣的,那房子就该是你的,你一个人的。”
“咱俩之间要分得那么清楚?咱们可是领了证的。”
“别拿婚内财产一人一半那套来糊弄我,我这回不上当了。”
这哪能叫上当呢?
朱茯苓很头疼。
她接受的是现代教育,婚恋观也是现代那一套,结了婚,财产就是共有的。
婚内买的房子,就算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在法律上也是双方共同财产,而不是写她一个人的名字就只属于她一个人。
又不是婚前财产。
既然写不写他的名字都一样,为什么不写?
“谁说没写我名字,我也有份的?”
朱茯苓一愣。
80年代的婚姻法,难道不一样?
程越没想跟她探讨婚姻法,但很坚持自己的决定。
“这套院子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签字,钱是你挣的,它就理所应当只有你的名字。”
朱茯苓更纳闷。
以前也没发现他有什么大男子主义,怎么这回这么难说通?
“你是不是觉得钱都是我出的,很伤自尊心?”
“不是。”
程越叹气。
他有沮丧过,觉得自己身为大男人,同时作为她的丈夫,没有办法挣大钱,让她过上好日子,很失职。
换做别的男人,可能会心里不平衡,要求她回家做娇妻,或者在语言和精神上打压她,来满足自己扭曲的自尊心。
但他不会。
她想做什么,他都会支持。
既然她能挣钱,又很忙,那他就在生活上多照顾她,无条件支持她去闯。
至于挣钱比她少,觉得亏欠她是肯定的,但她也无条件支持他的事业,甚至以他的事业为荣。
那他还有什么好自卑的?
也没什么男人自尊心受挫的说法,但理所当然平分她挣到的一切,他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