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得到徐氏的首肯,大吖的住房问题得以解决。
晚上,房间里,叶建文坐在圆桌前看书,温凝捧着一碗圆肉汤进来,说道,“建文,喝点糖水,提提神。”
叶建文放下手中的书本,冲温凝淡淡一笑。
温凝报以微笑,说道,“好不容易回家一趟,应该放松一下,不用这么刻苦的。”
叶建文摇摇头,“乡试在即,我心底里不踏实,没什么把握,感觉还是抓紧点好,免得到时候后悔今日松懈了。”
“可惜我帮不了你什么,我只是个村妇,没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只能默默地替你祈福,虽然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用。”
“没事儿,你不用在这方面上费心。”叶建文笑道,“对了,我听说你现在每个月赚的钱不少,真的吗?”
温凝点点头,“勉勉强强,不算特别多,但也不少了。”
“哦?”叶建文好奇地看向温凝,说道,“可否告诉我,你是做什么生意赚到钱的?”
温凝凝眉想了想,应道,“我与大吖一起卖卤味。”
“卤味?”叶建文思索了一会儿,问道,“巴蜀一带的风味小食?”
温凝笑着点头,“不愧是读书人,这也知道。”
“曾听闻过,我们这带没有卤味,你去哪儿学会的手艺?”
温凝挠了挠头,说道,“曾听过路的商人描述过,然后自己半猜半赌就瞎弄出来了。”
“现在的你,好不一样了,与你结亲那会,似乎不是一人。”
“哈哈。”温凝眨了眨眼,笑道,“那你喜欢现在的我,还是曾经的我?”
叶建文笑了笑,并未回答。
到了第二天,一大早,天才微微有亮光,温凝去屋后的林子里找土狗的时候,看到土狗在草垛里翻跟头,咬自己的爪子,看起来简直太可爱了。
温凝把自己带过来的破碗放在了地上,然后把土狗从草垛里抱了起来。
土狗鼻尖,闻到了食物的味道,挣脱温凝的怀抱,跑到破碗旁边,嗅了嗅,面上露出欢喜的表情,伸开粉红色的的舌头,添了一下,顿时,就停不住了,开始,使劲舔食。
温凝溺爱地笑了笑,她知道这土狗喜欢她熬的粗粮粥。
“吃饱点,下午带你去看兽医。”
喂完土狗,温凝回家吃早饭,吃早饭的时候,叶老汉开口说道,“过两天田里要麦收了,除了建文,谁都要到田里帮忙。”
徐氏看了温凝一眼,补充道,“温凝,到时候你也要回家里帮忙,麦收是大事,不管你在外头做什么,这个时候得回家帮忙。”
虽然徐氏刻意针对自己强调一遍,温凝也不生气,在农村里头,麦收确实是天大的事儿,一般亲戚都要来帮忙的,家里要求她回来帮忙其实是合情合理的。
叶建文担心温凝为难,其凑到温凝耳旁,轻声问道,“你可以接受吗?”
叶建文的一句询问让温凝觉得很心暖,温凝冲叶建文笑了笑,应道,“没事,可以接受。”
吃完早饭以后,叶建文又返回县城去了,温凝也去菜市场收购菜蔬,然后去县城给酒楼送货。
忙碌完一日过后,晚上回到家里,温凝开始思考麦收的事了,如何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现代知识提高麦收的效率?
想了许久,温凝想到了脱粒。
在原主的记忆里,当前村子里大家脱粒都是用一口口很深的箱子,把麦穗在箱壁上甩,从麦穗里甩下来的麦粒便进了箱子里。
只是在来自未来的温凝看来,这种法子不仅费时,还费力,她得再想个更省时省力的法子才行!
温凝想来想去,想起了她小时候在村子里就有一种这样的工具——石碌。
碌是一种用来轧脱谷粒的工具,因为是一截圆滚滚的石头,所以也叫石磙。
在种植麦子的北方,割完的麦子会被拉到麦场上去,用石碌一圈又一圈地辗轧,最终达到使麦粒脱粒麦穗的目的。
石碌和镰刀割麦是同段时间共同存在的事物,后来随着脱粒机的普及,石碌也像镰刀一样,渐渐退出了麦收的舞台,只有在实在不方便用机器的地方,才会依然用它们。
石碌在现代虽然落后,在这里恐怕要算是新鲜事物了,温凝的双眼瞬间变亮了。
虽然说,她印象里的石碌是用机动车带动的,但用牲口应该也一样,只是效率要低上许多。
要制作石碌,需要用到大石头,在镇上的西北方有一个小型的采石场,周边有人要用较大的石头,一般都是去采石场的。